周志华先生: 你好,你给网络理政平台提交的来信收悉。 根据《绵阳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绵阳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2020年秋季招生事项的公告》关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的入学要求: 一、申报范围:户籍在绵阳城区(涪城区、游仙区、安州区、高新区、经开区、科创区、仙海区、科学城)以外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在经开区居住、务工、经商就读经开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随迁子女。 二、申报材料: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办法〔2003〕78号)及《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绵府办发〔2005〕5号)等文件精神,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就读经开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须出示以下所有证明材料原件(缺一不可),并同时提交复印件: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和子女的户口簿;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经开区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经开区的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 3.截止2020年4月30日,当年在我市城区(大市、涪城区、游仙区、安州区、高新区、经开区、科创区、仙海区、科学城)连续依法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满3个月的证明; 4.截止2020年4月30日,在经开区居住满一年及以上且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明(辖区公安机关签发的监护人的《四川省居住证》或监护人的网络登记证明); 经开区招生工作按照绵阳市招生公告执行,只要是符合经开区的招生公告要求,即可在经开区报名入学。 我区社发局相关工作人员已将相关情况电话告知你,你对相关情况也表示满意。感谢你对经开区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你还有疑问,请致电经开区社发局教体股。经开区社发局教体股电话:8130086</p><p> 兰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