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姚女士: 您好! 来信收悉。经我中心工作人员与您沟通,现就您来信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经了解,您已于2010年离职,名下无公积金贷款,且新单位未在绵阳缴存公积金,因此您是符合离职销户提取条件的,您可直接登录网上服务大厅、绵阳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或i绵阳app办理离职销户提取业务,在办理提取业务录入银行卡信息时,请提供一张您本人的一类储蓄卡即可。 办理渠道如下:1.网上服务大厅:使用身份证号和密码登录绵阳市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大厅(网址:http://gjjobs.my.gov.cn/ispobs/);2.绵阳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关注“绵阳公积金”微信公众号,使用身份证号和密码获取验证码登录;3.i绵阳app:需下载i绵阳app手机软件,选择相关登录方式进行登录。在以上三种渠道办理业务时,提取类型均选“销户提取”,提取原因选“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然后如实填报个人相关信息,请核对自身所填信息是否正确,核对无误,点击暂存,暂存成功后,上传缴存单位盖章的离职证明照片、身份证正反面照片、本人面签照片(可用手机自行拍摄一张面部正面照片)。 同时,您现在的公积金缴存在成都市,您也可以在您现公积金缴存地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平台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手续,具体办理流程和要求以及所需资料请详询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感谢您对绵阳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如需咨询更多信息,请关注绵阳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mygjjzx)或致电12329,也可登录绵阳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官方网站http://gjj.my.gov.cn/查询。 绵阳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 2020年10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