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静女士: 您好! 来信收悉。经我中心工作人员与您沟通,现就您来信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经了解,您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在射洪市,您准备在绵阳市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因此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相关政策请咨询射洪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政策请按我中心规定办理。 根据我市现行政策:因购房、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提取过住房公积金支付房款的,不能就同一套房再申请公积金贷款,因此您若准备在绵阳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则不能提取公积金作首付款。 感谢您对绵阳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如需咨询更多信息,请关注绵阳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mygjjzx)或致电12329,也可登录绵阳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官方网站http://gjj.my.gov.cn/查询。 绵阳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 2020年11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