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 蒋静瞻
信件编号 20201118025 信件状态 办结
写 信 人 ******** 写信时间 2020-11-18 16:06:34
联系地址 游仙区 联系电话 18981184****
收 信 人 元方
信件主题 住房公积金贷款及提取政策咨询
信件内容
您好,我在射洪市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已经快6年了,目前想在绵阳买房。我想咨询一下如果我在首付时提取了公积金,那么从次年开始我还可不可以每年提取公积金来偿还月供呢?
回复内容
来信收悉。您的问题已转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研究和回复。
                                      市政府办
元方   2020-11-18 16:17:01
胡静女士:
   您好!
   来信收悉。经我中心工作人员与您沟通,现就您来信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经了解,您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在射洪市,您准备在绵阳市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因此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相关政策请咨询射洪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政策请按我中心规定办理。
   根据我市现行政策:因购房、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提取过住房公积金支付房款的,不能就同一套房再申请公积金贷款,因此您若准备在绵阳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则不能提取公积金作首付款。
   感谢您对绵阳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如需咨询更多信息,请关注绵阳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mygjjzx)或致电12329,也可登录绵阳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官方网站http://gjj.my.gov.cn/查询。
                    绵阳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
                      2020年11月20日
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 蒋静瞻   2020-11-20 15: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