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先生: 您好! 来信收悉。由于您未留下联系方式,现就您来信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根据绵住房公积金[2018]3号文件规定,在符合公积金提取基本条件的,缴存人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可以办理一次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租房提取需间隔12个月以上。 同时,根据《关于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公积金政策的通知》(绵住房公积金管委会[2020]1号)文件规定:疫情管控期内需要租住住房提取公积金的,可不受原必须间隔12个月的时间限制。因此,目前只要您满足公积金的提取条件,缴存人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均可办理一次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再次提取时不需间隔12个月。 感谢您对绵阳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如需咨询更多信息,请关注绵阳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mygjjzx)或致电12329,也可登录绵阳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官方网站http://gjj.my.gov.cn/查询。 绵阳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 2021年1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