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 蒋静瞻
信件编号 20210225010 信件状态 办结
写 信 人 ******** 写信时间 2021-2-25 12:01:20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18780461****
收 信 人 元方
信件主题 异地公积金贷款买房
信件内容
你好,关于公积金贷款有问题咨询下:
       本人户籍在绵阳三台,公积金在北京缴纳,在绵阳买房是否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可以的话在绵阳需要哪些材料?在北京又需要哪些材料?
       另外贷款额度怎么确定呢?
回复内容
来信收悉。您反映的问题已转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研究并回复。
                                              市政府办
元方   2021-3-1 10:10:27
李先生:
   您好!
   来信收悉。现将您来信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我市现行政策,凡已连续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以上,未负有公积金贷款债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缴存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普通自住住房时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异地缴存职工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与本地缴存职工享有同等贷款权益,不受缴存地、户籍地等附加条件限制。在绵阳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普通自住住房,可持缴存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及近六个月缴存明细,向我中心申请异地缴存职工公积金贷款。
   经了解,您是属于单方缴存职工,您准备使用公积金贷款在绵阳购买新房,办理公积金贷款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借款申请人身份证(出示原件)、借款申请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婚姻证明(未婚现场写声明)、个人信用报告(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家庭住房登记记录信息(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在购房所在地住房登记记录信息)、首付款证明(出示原件、提供复印件2份)、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及近6个月缴存明细(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关于公积金贷款额度的问题,单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40万元/户。同时借款人申请贷款额度不应高于借款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的10倍,并结合其缴存时间、信用状况综合测算。计算公式如下:贷款额度≤(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正常缴存余额+共同申请人住房公积金正常缴存余额)×10倍×缴存时间系数×信用系数-负债,并且月还款额不得超过家庭缴存基数的50%,即(住房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家庭其它贷款月还款额)÷家庭月收入≤50%,最终贷款额度以您递交完整的贷款资料后审核为准。
   如需咨询更多信息,请关注绵阳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mygjjzx)或致电12329,也可登录绵阳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官方网站http://gjj.my.gov.cn/查询。
   感谢您对绵阳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绵阳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
                      2021年3月1日
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 蒋静瞻   2021-3-1 15:3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