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中共绵阳市委曹立军书记: 我是绵阳市经开区涪滨路北段6号“城南新天地”商铺项目合同诈骗受害群众。2018年,绵阳五合房产公司在长达两年多的时间里,借居然之家入驻之名,在周边县市进行大量虚假宣传,伙同五家空壳代公司,大张旗鼓将此处已网签、抵押、查封的商铺违规大化小,再非法销售给不明真相的812户普通百姓家庭,涉案资金高达1.7亿多元。事发后受害群众进行了长达两年的维权活动,至今仍为得到妥善处理。 在此,恶性伤害群众利益的事件中,明显存在以下问题: 一、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法院在2018年4月3日和2018年11月15日执行查封中,未依法在查封现场张贴封条或者公告,客观上为开发商违法犯罪提供了机会。 二、绵阳市经开区住建局作为直接管理部门,监管不到位,涉嫌存在严重失职渎职行为。 三、此事件发生在经开区黄金地段网红一号桥头,经开区管委会作为作为辖区政府负有不可推卸的全面领导责任和监察责任。 四、绵阳市公安局城南分局在该案侦办过程中,追赃不力、行政不作为。且在案件进行中,未依法按正规程序解封已查封、扣押的涉案资产,直接导致本案解决处于极大被动状态。 为此,敬请曹立军书记大人爱民如子,责成相关部门妥善正确处理,彻底解决老百姓急难愁盼事件! 全体受难群众叩谢大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