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 蒋静瞻
信件编号 20220307018 信件状态 办结
写 信 人 ******** 写信时间 2022-3-7 16:05:39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18508167****
收 信 人 李云
信件主题 关于职工公积金使用的咨询
信件内容
市长您好:
 请问公积金账户余额较多,可远远月覆盖还款金额。这边看到其他城市可直接冲抵月还款本息(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及商贷本息都可)。请问咱们绵阳市办理组合贷款后,可以办理按月冲抵月供吗?月冲是只能用公积金余额冲抵公积金贷款月供部分,还是商贷的月供都可以冲抵呢?
回复内容
来信收悉。您反映的问题已转住房公积金中心研究并回复。
                                                    市政府办
李云   2022-3-7 16:14:25
周小春女士:
    您好!
    来信收悉。经我中心工作人员与您沟通,现就您来信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我中心对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开展了委托公积金中心按月提取业务。委托按月提取关系建立后,我中心于次月从缴存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中按上月还款本息提取,直接划转到委托协议中约定的本人一类储蓄银行卡账户。目前暂不支持办理组合贷款按月提取业务。经与您电话沟通了解到,您在绵阳市使用组合贷款购买了一套住房,主贷人是您本人,在首次正常还款后,您可选择提取公积金偿还您的组合贷款月供,提取月供的金额不超过您组合贷款已经偿还的月供本息金额;您也可选择提取公积金提前偿还您的公积金贷款本金,一个自然年度可办理一次提取业务。
    感谢您对绵阳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绵阳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
                          2022年3月10日
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 蒋静瞻   2022-3-10 14:1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