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政务服务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我公司融汇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为绵阳市安州区黄水沟等8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一、二标段随机抽取项目的代理公司。因为本项目财评文件在报名前才出来,我公司仅知道项目总投资金额,按照业主要求为能尽快挂网,所以在财评文件未出来之前就提前预约了开评标场地。项目开始报名第一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故需将原来的投标保证金10万元的金额分别按标段改为4万元与5万元。随即我公司在报名第一天便通过发补遗文件的形式对投标保证金进行修改。然而被新点公司告知投标文件中修改投标保证金并不起作用,必须在电子系统中进行修改才行,但由于本系统无法进行修改,所以没有办法进行调整,随即挂断了本公司的咨询电话。
该系统由新点公司进行开发,其目的是为绵阳市招投标环境搭建规范、便利的服务平台,然而新点公司做为本系统开发与运营公司不仅不告知问题解决办法且服务态度恶劣,在其自身系统存在漏洞的情况下,不仅不思如何完善还用直接挂断咨询电话的方式回避问题,造成本项目补遗文件投标保证金要求与系统要求不一致,导致潜在投标企业成倍缴纳投标金且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现诚请该系统运营主管部门责令新点公司对其服务态度进行检讨并承担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所带来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融汇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