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嘉一先生: 您好! 来信收悉。经我中心工作人员与您沟通,现就您来信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商转公直贷业务是指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将本人或共同申请人(仅限配偶)在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受托银行已办理但尚未结清的商贷在办妥不动产抵押登记后可直接转换为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鉴于我市商转公直贷业务由各专业银行承办,而我中心与有关银行只是委托业务合作关系,对银行从事的金融业务范围没有决定和约束权,能否办理商转公直贷业务取决于各受托银行政策规定。目前我市有工商银行绵阳分行、绵阳市商业银行、中国银行绵阳分行、建设银行绵阳分行在承办该业务。 经与您电话沟通了解,您目前在平安银行办理了商业贷款,由于目前平安银行未承办商转公直贷业务,您可以自筹资金结清您的商业贷款,并无您所提到的担保机构,结清商贷的资金需要您自行准备,在结清之日起一年内须取得不动产权证,同时,所购房屋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且非第3套住房或非第3次使用公积金贷款,未就该套住房提取过首付款,满足商转公的基本条件,即可办理商转公业务。关于商转公的申请条件和所需资料,详情可直接参阅绵阳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官方网站办事指南。 感谢您对绵阳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绵阳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 2022年4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