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力夫先生:
您好!
您向绵阳市长信箱寄送的信件已转至绵阳市金融工作局向您回复。您反映的典当行关门歇业不再经营需要办事什么手续的的问题,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典当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典当行解散应当提前3个月向省级金融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应该停止除赎当和处理绝当物品以外的其他业务,并依法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和第二十三条“典当行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报告报省级金融主管部门确认,由省级金融主管部门收回《典当经营许可证》,并在5日内通报同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在5日内通知作出原批准决定的设区的市(地)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收回《特种行业许可证》。典当行在清算结束后,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如您需要注销所经营的典当行,建议您一是向典当行所在地金融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所在地金融主管部门转报至省级金融主管部门,同时成立清算组对典当行进行清算。二是清算结束后,将清算报告由当地金融主管部门转报至省级金融主管部门,并配合其回收《典当经营许可证》。三是配合当地公安机关收回《特种行业许可证》后,依法向市场监督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绵阳市金融工作局
2022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