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绵阳市委书记、市长信箱
 农业农村局 张廷伟
信件编号 20221021035 信件状态 办结
写 信 人 ******** 写信时间 2022-10-21 17:27:20
联系地址 绵阳市 联系电话 18608155****
收 信 人 曹立军
信件主题 恳请主管部门排忧解难支持企业合法经营的请
信件内容
不好意思,因为密码掉了,只能再次提交,谢谢!
 绵阳市农业农村局:
     我们在绵阳市某农村流转土地遇到一些小麻烦,请求帮助解答。
     某村、组2020年经村民大会签字同意,村、组签字盖章将部分土地流转给张三,且经该乡镇人民政府盖章同意。一年以后的2021年,张三、村、组签字盖章第二次将该土地流转给我公司,该协议明确自各方签订之日生效。
     在我公司已按照约定付清款项后,张三贪心不足要求涨价未果,张三再三耍无赖并且于近日称,他可以找到该乡镇与他关系好的某个干部,以政府的名义随便找一个污蔑当事人的理由出一个函,不留签发人的姓名,不评论已经签订合同付清了约定款项协议已经生效等相关事实,直接盖个政府的章就凭空得出一个结论:暂不同意二次流转该土地让我公司造成损失。要以此为据来敲诈勒索逼迫我公司答应张三的无理要求,我公司不堪烦扰已严重影响到了经营,因我公司做了大量准备工作需要有一个良好的经营环境好正常经营。
     请问张三和该村组去年和我公司签字盖章付清款项达成的第二次流转土地协议交易已经完成,应当如何追究张三的责任?相关法规文件政策依据是什么?如果张三当真找该乡镇的某干部以政府的名义出具一个没有领导干部签字的暂不同意二次流转的土地的函,以此侵害公司的利益该乡镇政府应当承担什么责任?贵单位能不能出台文件规范一下乡镇、村、组依法行政行为,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维护企业正常经营?
                                                   易都公司
                                               2022年10月18日
 
回复内容
来信收悉。您反映的问题已转农业农村局研究并回复。
                                                    市政府办
市委网信办   2022-10-24 11:26:05
易都公司:
     您好!贵公司的来信已经收悉。你司在来信中咨询:张三和该村组去年和我公司签字盖章付清款项达成的第二次流转土地协议交易已经完成,应当如何追究张三的责任?相关法规文件政策依据是什么?如果张三当真找该乡镇的某干部以政府的名义出具一个没有领导干部签字的暂不同意二次流转的土地的函,以此侵害公司的利益该乡镇政府应当承担什么责任?贵单位能不能出台文件规范一下乡镇、村、组依法行政行为,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维护企业正常经营。现就你司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六条,经承包方书面同意,并向本集体经济组织备案,受让方方可再流转土地经营权。《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二条,受让方擅自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弃耕抛荒连续两年以上、给土地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破坏土地生态环境、出现其他严重违约行为,承包方可单方解除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土地经营权流转发生争议或者纠纷的,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进行调解。当事人不愿意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所在地县级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你公司应确保土地经营权再流转符合法定程序、土地使用方向符合最新法律政策规定后,可依法主张贵单位的合法权益。

 经办单位:绵阳市农业农村局
 经办人:陈宁,联系电话:0816-2265987

农业农村局 张廷伟   2022-10-28 14:17:50
中共绵阳市委书记信箱
主办单位:绵阳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