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您好,我是绵阳市11中在读学生家长,向您投诉11中改建期间,违规封堵早已规划的校门消防车通道。
1、根据国家消防安全法第二十八条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学校和施工方已违反国家发布的消防安全法,希望领导及时制止。
2、11中东侧门为学校消防车通道门,以及改建期间施工车辆和施工人员出入的门,现被封堵,所有施工车辆和施工人员只能从学校正大门进过教学区进入施工地点,对在校学生安全造成一定安全隐患。
3、早期2022年6月就学校封堵消防通道已经投诉一次,后期整改拆除了封堵的围墙,现又封堵,用意何在?
4、改建期间东侧门消防车通道,更利于施工单位,施工车辆,施工人员出入,为何要冒险从学校正大门进入,进过教学区域?
5、忘领导及时制止违规违法行为。
6、本人将持续更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