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金融工作局

 金融工作局 杨保平
信件编号 20230407023 信件状态 办结
写 信 人 ******** 写信时间 2023-4-7 17:17:43
联系地址 绵阳涪城区 联系电话 13778002****
收 信 人 李云
信件主题 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
信件内容
请问: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可以抵押吗?有什么相应的政策沒有了?烦请领导尽快回复,谢谢!
回复内容
来信收悉。您反映的问题已转金融工作局研究并回复。
                                                    市政府办
李云   2023-4-13 9:44:24
张光先生:
  ;您好!
  ;    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来信收悉。我局已于2023年4月13日安排专人与您电话联系,并就您咨询的问题进行了回复。
 民住房财产权可以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的前提下,用于抵押贷款。国务院于2015年发布了《关于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的指导意见》,明确了试点的总体要求、任务、组织实施等内容。您可以在符合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向当地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申请以农民住房所有权及所占宅基地使用权作为抵押的贷款,用于农业生产经营、产业发展、住房条件改善等方面。普通农户贷款额一般不超过20万元,农业保险等风险缓释充足的不超过30万元,创办领办新型经营主体的农户,最高额度不超过300万元。
金融工作局 杨保平   2023-4-13 10:57: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