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来信人: 您好,您给罗强书记的信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市政务服务工作的监督、关心以及提出的宝贵建议,现将您反映的问题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按照《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级部门行政审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清理结果的通知》(绵府发〔2013〕30号)要求,我局及时组织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部门对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的办事指南进行了编制,对涉及收费的行政审批事项已在办事指南中注明了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并将办事指南编印成册供群众免费索取、查询,同时在政务服务门户网站和部门门户网站上进行了公布,此外,还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各部门窗口ab屏和中心大厅led显示屏进行了公布。同时,在《绵阳市发改委、绵阳市财政局、绵阳市经信委关于公布绵阳市及市级部门和单位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2014)的通知》(绵市发改收费〔2014〕648号)发布后,又及时组织相关部门按照该文件的要求对公布内容进行了动态调整。 下一步,我局将会同市发改委等部门将《绵阳市及市级部门和单位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2014)》在市政务服务中心上墙公布,并将根据相关政策的变动情况及时进行动态调整。 再次对您的来信表示感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