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先生:
您好!来电获悉。现将您反映的相关情况书面回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春季禁渔和渔业资源保护工作的支持,也希望您继续关注和支持我市渔业资源与环境保护工作,共同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
春季禁渔制度是有效保护渔业资源的重要措施,多年来,我们始终把春季禁渔工作作为渔业资源保护和产业发展的重点工作来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每年在春季禁渔期到来之际,我局都要组织召开“全市春季禁渔动员会”, 制定春季禁渔方案,明确市、区、县部门职责;在城区河道水域组织“春季禁渔”启动仪式,对市场、餐馆、主城区河道进行现场执法检查,并以电视台、绵阳各大媒体,手机短信、微信、张帖公告,发放宣传手册、图册,制作春禁宣传标识牌、标语等多种形式,向市民宣传春季禁渔法律法规。从去年起,我局建立了“城区河道春季禁渔联合执法机制”,按照照属地管理原则,聘请 “春季禁渔协管员”( 去年8名,今年9名),落实了城区河道巡查人员,以劝导的方式分段沿江巡查,并通过组织开展“联合执法专项督查”强化城区河道春季禁渔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效果,我们的做法与你的建议不谋而合,我们深感敬意!
到目前,市、区两级主管部门与公安巡警配合,已挡获违法捕鱼3人,行政处罚2人,没收违法渔具(自制双轮胎浮床一组,刺网150米,背式组装电电器1组,操网两付),阻止、劝离垂钓人员800余人。
我们将以改革创新的理念,进一步探索城区河道春季禁渔工作机制,增添、完善执法手段,提高执法能力,最大程度地实现春季禁渔期间“三无”目标。
同时,也希望市民自觉遵守“春季禁渔”制度,提高渔业资源保护意识,共同维渔业生态环境。
再次感谢你对渔业资源保护工作的关注和支持,顺祝身体健康、工作愉快、家庭幸福!
绵阳市农业局局长贾友忠
2017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