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晋芳女士: 您好! 就你关于绵阳市全息新能源有限公司原始股是否合法,经相关部门调查后,回复如下: 1、你反映的公司,并非在绵阳市辖区注册,而是由黄爱明,2018年3月在成都注册成立的“全息能源(成都)股份有限公司”。 黄爱明以非法认购该公司内部原始股的名义,对外进行融资。其自述拟对外发行1000万股,目前只发动群众认购200余万元,认购对象大多来自四川眉山,认购群众手中的《股权证》均为“全息能源(成都)股份有限公司”发出。 2、因“全息能源(成都)股份有限公司”系黄爱明以认缴方式注册资本成立的,实为无任何资金的空壳公司,目前也无任何产出。其擅自对外公开发行内部原始股,已涉嫌欺诈发行股票;如承诺固定收益,还可能涉嫌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或集资诈骗。 3、信访人反映涉及绵阳辖区的情况,主要是黄爱明在宣传“全息能源(成都)股份有限公司”原始股时,带领投资人到“绵阳全息能源科学研究院”参观考察过。“绵阳全息能源科学研究院”系黄爱明2016年12月28日在绵阳注册的个人独资公司,主要从事科研工作,未对外发行过任何原始股。 目前,已责令黄爱明停止违法行为,及时清退发行原始股票收取的资金。同时,拟通报成都市公安局经侦部门予以关注。 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