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绵阳市委书记、市长信箱
 农业农村局 张廷伟
信件编号 20190118044 信件状态 办结
写 信 人 ******** 写信时间 2019-1-18 15:33:29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13668333****
收 信 人 元方
信件主题 家禽(鸡)是否需要定点屠宰
信件内容
我朋友开了一家养殖场从事土鸡养殖业务,为了方便客户,现在他想把鸡宰杀脱毛后再向市场销售,不作深加工处理,请相关部门解答下需要什么手续?面向市场销售的已宰杀脱毛的鸡如何取得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谢谢领导。
回复内容
来信收悉。经领导同意,您反映的问题已转农业局研究并回复。

                                                   市政府办

元方   2019-1-18 17:16:01
你好!
 目前国家对家禽(鸡、鸭、鹅等)屠宰未实行定点屠宰许可管理。但我市安州区界牌镇有专门家禽屠宰场——“四川天樱食品有限公司”,联系人孙江,电话号码15882789879,你可以咨询有关屠宰业务。
 你朋友养殖场的土鸡需要屠宰后(白条鸡)在市场上去销售,请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1、出栏屠宰前申报检疫:向所在地乡镇兽医站动物检疫申报点申报检疫,填具检疫申报单,接到检疫申报后,根据相关规定审核,决定是否予以受理。受理的,会及时派官方兽医到现场或者指定地点按《家禽产地检疫规程》实施检疫,经检疫合格,你将取得《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不予受理的,会说明情况。
 2、凭取得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运鸡到屠宰场进行屠宰,请注意:《检疫合格证明》必须随货同行,运输车辆装前必须消毒。
 3、鸡到达屠宰场后,再次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部门申报检疫,官方兽医受理后,将按照《家禽屠宰检疫规范》实施检疫,检疫合格后,你将取得《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产品)。
 4、具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产品)后,屠宰后的鸡产品就可以在市场上销售了,再次提醒在鸡产品启运前,必须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指导下对运载工具进行有效消毒。

 2019年1月22日
 

农业农村局 贾友忠   2019-1-22 15:45:32
中共绵阳市委书记信箱
主办单位:绵阳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