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业务需登录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进行办理。首先用人单位需要在平台上进行注册并完善资料,通过审批后即能在平台上提交拟聘请的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申请,根据不同的办理事项按要求上传相关资料,通过审核后即可。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申请人需要提供的材料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申请表、工作资历证明、最高学位(学历)证书或相关批准文书、职业资格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体检证明、聘用合同或任职证明(包括跨国公司派遣函)、申请人护照或国际旅行证件、申请人6个月内正面免冠照片、随行家属相关证明材料、申请人所持签证(z字或r字)或有效居留许可、其他材料。其中最高学位(学历)证书和无犯罪记录证明应经我驻外使、领馆认证或外国驻华使、领馆认证。无犯罪记录签发时间应在6个月内。体检证明由中国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境外人员体格检查记录验证证明或健康检查证明书,或经中国检验检疫机构认可的境外卫生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证明,签发时间均在6个月内。非中文证明材料均需提供中文翻译件,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但护照或国际旅行证件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