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家巷改造项目自开始施工以来,多次不遵守法定施工时间,经常于夜间22点之后进行施工改造,甚至搬运施工物品至凌晨,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的生活和工作。周边居民多次拨打12345、110等相关管理部门电话进行投诉,不仅未得到相关部门回应,该项目的施工时间依然未进行整改,时常施工作业至夜间10点之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三条明确规定:“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禁止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施工作业,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其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应当取得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的证明,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 从该项目整体施工工艺来看,仅仅为最简单的基础改造提升施工,并未涉及抢修、抢险施工作业,或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其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并且作为马家巷附近居民,从未在施工现场或附近看到施工单位夜间施工作业的公示或者其他方式的公告。 本人多次拨打12345、110、12319、涪城区住建局(座机号码:2227793)等相关部门为此事进行投诉沟通,向12345投诉后石沉大海,无后续消息无反馈意见;遂拨打110投诉噪音扰民,110说不该他们管让我打12319投诉,12319说也不该他们管,提供了涪城区住建局2227793的座机号码,2227793说也不该他们管,并推诿该项目为科发集团的项目,应当归属涪城区政府管辖。各行业主管部门和行政监督部门之间互相敷衍塞责推诿,附近居民每日从白天到黑夜不得安宁,饱受噪音侵扰,求解无门,请还马家巷附近居民夜间安宁,最起码保障最基本的夜晚休息时间。 望回为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