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绵阳市住建委苏杰主任:
您好!
关于您对美乐.城市之星小区前期物业服务单位绵阳市美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侵吞垃圾清运费”的违法举报的回复,小市民不敢苟同,既然您也认为“每户业主按6元/月缴纳生活垃圾清运费,物业公司代收代缴后交至区环卫绿化中心”。即是代收代缴后转交,美乐物业代收代缴后截留就是违法,请予以查处。
本业主不愿意垃圾清运费被黑心物业截留,希望直接交给环卫处,请提供垃圾清运费缴费渠道。
再次垦请住建苏杰主任督促绵阳市美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业主群公布一下以下15项业主知情权:
1.小区的营业执照
2.小区建筑区域总平面图
3.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的上岗证书
4.小区的管理规约
5.服务人员的基本情况、职责分工、联系方式、投诉机制
6.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等级、物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
7.收费内容、收费依据、收费方式、计费起始时间、价格举报电话、安全生产预案
8.小区的公共区域、公共部位、公共设备设施的收益明细
9.公共区域部位部位及设备设施的养护记录、设备设施的年检手续
10.配套设施和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竣工验收的资料
11.小区的停车管理方案人员配置、建筑物区划内车位的处分情况
12.物业公司对业主满意度的调查表、满意度的明细
13.相关部门的检查合格准许使用的文件
14.对公共区域的绿化部位的养护记录、对楼体外墙、楼顶防水的养护记录
15.物业服务用房的使用情况
美乐.城市之星
1单元12楼2号业主